专业咨询热线:
020-82285512、13922446653
在下列情况下,应对现有房屋进行抗震鉴定:
1、接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;
2、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标准需要提高的房屋;
3、需要改变房屋功能、改变使用环境、进行结构改造的房屋;
4、其他需要进行抗震鉴定的房屋。
当房屋出现以上情况需要委托专业的、具备对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进行抗震鉴定,更多的房屋鉴定问题欢迎来电咨询。